國立埔里高工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
第一次會議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十分。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主席:孫校長兆霞(校長出差,由林主任代為主持)
壹、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 103學年度通過初階評鑑人員認證,共11位教師;1位教師通過進階評鑑人員認證,俟認證公文來函後簽請敘獎。
二、 檢附104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行事曆,請參閱附件一。
三、 檢附本校104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劃,請參閱附件二。依據本校104學年度教專評鑑實施計畫,104學年度實施A、B兩層面,以下討論只著重A、B兩層規準及指標的討論。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討論104年度本校校本規準及指標。
說明:
一、10/2召開校本規準暨評鑑表格討論會議中,教師提議「教學觀察表」刪去A-7-3及B-4-3參考檢核重點。
二、104學年度本校評鑑規準及指標草案(附件三),請討論是否同意「教學觀察表」刪去A-7-3、B-4-3參考檢核重點。
決議:應出席委員8人,實出席委員6人。經委員討論後,保留「教學觀察表」中A-7-3、B-4-3參考檢核重點,且附帶決議B-4-3參考檢核重點於教學觀察表中需附加說明、舉例,以釐清定義。
提案二:討論104年度評鑑表格。
說明:
一、10/2召開校本規準暨評鑑表格討論會議中,討論修改項目內容如下:
表格 | 指標/ 參考檢核重點 | 修改前 | 修改後 |
教師自評表 |
| 勾選最能真實代表您表現情形的欄位,然後在後面的意見陳述中 | 勾選最能真實代表您表現情形的欄位並於下方空白處簡單自述,然後在後面的意見陳述中… |
教學觀察表 |
| 填寫說明:表中參考檢核重點,在教學過程中出現二項以上評定為「值得推薦」,出現一項評定為「通過」,未出現則評定為「待改進」。 | 教師提議: 達三分之二項為「值得推薦」,達成三分之一項為「通過」,未達成三分之一項為「待改進」。 維持原案,兩項以上為「值得推薦」,一項為「通過」,未出現則為「待改進」。 教師討論未達共識,交由推動小組決議。 |
教學檔案評量表 | A-2研擬適切的教學計畫(教案) A-2-1、A-2-2、A-2-3、A-2-4 | 值得推薦:完成2-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2項 待改進:達成0-1項 | 值得推薦:完成2項以上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項 待改進:達成0項 |
A-7運用學習評量評估學習成效 A-7-2、A-7-3、A-7-4、A-7-5 | 值得推薦:完成2-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2項 待改進:達成0-1項 | 值得推薦:完成2項以上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項 待改進:達成0項 | |
B-1建立有助於學生學習的班級常規 B-1-1、B-1-2、B-1-6 | 值得推薦:完成2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2項 待改進:達成0項 | 值得推薦:完成2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項 待改進:達成0項 | |
B-3促進親師溝通與合作 B-3-1、B-3-2、B-3-3、B-3-4 | 值得推薦:完成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2-3項 待改進:達成0-1項 | 值得推薦:完成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1-2項 待改進:達成0項 | |
B-4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B-4-1、B-4-2、B-4-3、B-4-4 | 值得推薦:完成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2-3項 待改進:達成0-1項 | 值得推薦:完成3項且達精緻 通過:達成2項 待改進:達成0-1項 | |
綜合報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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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導夥伴建議:不須填入的指標空格,以斜線標記,以免誤植。 |
專業成長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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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導夥伴建議:成長活動將表格依發展層次劃分 |
二、檢附104年度評鑑表格草案(附件四),灰底處為修改或新增之文字,請討論是否同意修改。
決議:應出席委員8人,實出席委員6人。
一、 教師自評表:經委員討論後,決議於表格中添加「說明」字樣;不參加認證者不強制填寫該項說明。
二、 教學觀察表:經委員討論後,填寫說明維持原案,不修正。
三、 教學檔案評量表:決議同意修正。
四、 綜合報告表:決議同意修正。
五、 專業成長計劃表:經委員討論,決議採行舊版、不劃分發展層次,但於填寫說明中說明發展層次,並標註「進階適用」。
提案三:補推舉104年度評鑑推動會議小組成員。
說明:因104年度校內校長、承辦主任異動,缺少一位推動小組委員。
代表類別 | 姓名 | 代表類別 | 姓名 |
校長 | 孫兆霞 | 推動委員 | 黃重發 |
承辦主任 | 林秀賢 | 推動委員 | 賴怡翎 |
教師會代表 | 陳上元 | 推動委員 | 鍾建忠 |
家長會代表 | 蔡福勇 | 推動委員 | 陳盈筠 |
|
| 推動委員 | (待選) |
決議:應出席委員8人,實出席委員6人。委員決議,循往例提供104年教師參與名單,請校長推舉。
提案四:辦理103學年度教專評鑑相關人員獎勵。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9點第4項及臺教師(三)字第1040124545號函辦理。
二、符合敘獎標準教師名單如下:
教師姓名 | 敘獎原因 | 敘獎種類 |
孫兆霞校長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黃重發主任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鍾建忠老師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陳盈筠老師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賴怡翎老師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陳上元老師 | 連續2年(102、103年)擔任學校推動小組成員。 | 嘉獎一次 |
三、提議將函中敘獎事宜說明列入105年教專計畫獎勵辦法中。
決議:應出席委員8人,實出席委員6人。委員決議通過敘獎名單,並將該敘獎標準列入105年教專計畫中;唯校長敘獎須先詢問人事室再辦理。
肆、臨時動議
陳上元委員提議:評鑑推動小組成員之推舉,採行本校其他會議委員選舉方式,「評推會成員已連續擔任2年,第3年得提出不續任1年之意願。」
委員決議:通過。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