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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減免學雜費,

即日起至1120908日止受理申請,

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減免學雜費項目如下:

1、軍公教遺族

2、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學生(極重度、重度、中度、輕度)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極重度、重度、中度、輕度)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5、學期成績優良各班前三名且家境清寒

 

備註:

1、一年級新生請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減免申請表。

                     國立埔里高工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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