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申請減免學雜費注意事項
各項減免學雜費申請,請於開學後15日內備齊所須證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減免學雜費項目如下:
1、軍公教遺族
2、學期成績優良每班前三名且家境清寒
3、學習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低收入戶子女
5、軍人子女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備註:
- 各項減免對象應繳之證件如申請書內之附繳證件。
- 軍公教遺族、學習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第1學期已申請減免者第2學期免再申請。
- 各班前三名請務必備妥清寒證明書再提出申請(免填申表)。
- 跨年度申請減免學雜費之低收入戶子女,請檢附新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印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