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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申請減免學雜費注意事項

 
各項減免學雜費申請,請於開學後15日內備齊所須證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減免學雜費項目如下:
1、軍公教遺族
2、學期成績優良每班前三名且家境清寒
3、學習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低收入戶子女
5、軍人子女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備註:
  1. 各項減免對象應繳之證件如申請書內之附繳證件。
  2. 軍公教遺族、學習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1學期已申請減免者第2學期免再申請。
  3. 各班前三名請務必備妥清寒證明書再提出申請(免填申表)。
  4. 跨年度申請減免學雜費之低收入戶子女請檢附新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印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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