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非應屆畢業生

u 現場辦理比序積分審查

u 523()525()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

u 參考簡章 75 頁附表七-11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審查表,檢附以下文件,親至埔里高工活動中心辦理。

u 1.扶助弱勢積分證明文件(如就讀偏遠地區國中或領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證明等,無則免附)。 2.多元學習表現各項目積分證明文件(請回原畢業國中開立)。註:一、相關證明文件必須請原畢業國中初核並加蓋學校承辦人、教務處章戳,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所有文件紙張格式一律採 A4 大小,並依序排列整理裝訂為一册,審查後文件由委員會存查,不歸還申請人。二、審請人送件時務必核對簡章第 75 頁附表七-11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審查表之「自算積分」欄 位是否與所繳交審查文件相符,本會審查後,由工作人員列印「比序項目積分確認表」請申請人現場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離開現場後即不再接受積分審查)。 三、報名網站之「中投區免試入學系統」,平臺同步提供線上查詢積分功能。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